法国差点对富豪开征财富税,中国可否效仿?
动者,其消费支出中隐含的间接税占收入比重可达 10%,远高 于高收入群体。 直接税体系的缺陷进一步削弱了调节功能。现行个人所得税 对资本利得课税不足,股权转让、分红等所得适用税率低于工资 薪金所得;财产税覆盖面狭窄,房产税仅占税收总额的 2.2%, 遗产税、赠与税尚未开征。这种“重流转、轻持有”的税制,客 观上加剧了财富代际传递中的贫富分化。 三、中国试行财富税的可行性(一)征管技术挑战 值人群监管中仍 存在短板: 1.跨境资产透明度不足:部分富豪通过离岸信托、海外公司 持有资产,而中国尚未加入 CRS(共同申报准则)下的自动信 息交换网络,难以获取境外金融账户数据。 2.财产估值难题:房产、艺术品、股权等非流动性资产的估 值缺乏统一标准,易引发税企争议。例如,某企业家持有的未上 市科技公司股权,其公允价值可能随融资轮次大幅波动,如何确 定计税基础成为难题。 3. 对已缴纳房产税、遗产税的财产部分予以扣除,防止对同一财富 存量多次征税。 3.激励与约束并重:可借鉴新加坡经验,对将财富投入科技 创新、慈善事业的个人给予税收减免,引导资本流向实体经济。 四、财富税的替代方案 在征管能力尚未完全成熟前,中国更可行的路径是深化直接 税改革: 1.扩大综合所得征税范围:将资本利得、经营所得纳入综合 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减少税负差异。 2.完善财产税体系:加快房地产税试点扩围,建立全国统一0 魔豆 | 5 页 | 315.33 KB | 25 天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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