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传播时代网络舆情治理的结构优化与法治因应
象,在萌发、发酵和成型阶段的特征各有不同,治理的需求也存有差异性。多元共治模式缺乏对这些阶段性特征的关注,导致治理的敏捷性、 专业性缺失,治理效果不佳。 二是治理精细化程度有待提高,缺乏长效治理体制机制。网络舆情治理的执法应当建立在长效机制的基础 上,将专项整治行动作为补充使用。网络舆情治理的现有模式过多依赖专项整治行动,对长效治理机制的重视不 够。 三是用户权利救济有效性不足,政府监管 首先,网络舆情阶段化治理的规范体系构建应当将重点置于行政组织法之上。以宪法划定政府、平台责任边界, 根据宪法基本权利条款指导规则体系的生成及运行。其次,在明确行政组织权责的基础上,建构完善的治理体制机制和治理手段,充分推动政府的回应型治理、专业化治理和敏捷治理。构建网络舆情治理规范体系的目的在于 以法律规范保障责任明确、责权一致、配置高效的治理模式,形成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法律控制。再次, 事中应对:构建网络舆情协同应对机制,完善多元治理 在网络舆情发酵阶段和成型阶段,治理的重心是构建政府、平台、媒体多元参与的网络舆情协同应对机制。 一是明确政府治理职责边界,构建网络舆情治理“阶段—职责—权力”体制结构。一方面,在舆情治理的不 同阶段以行政组织法规则明确政府的职责,以法律法规进一步划定行政规制的限度。以《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 为例,组织性条款对政府责权的设定较为概括,只规定地方网信部门负责协调统筹本行政区域内的相关监督管理0 魔豆 | 9 页 | 608.07 KB | 2 月前3网络舆情治理:理论路径与范式转换(上)
治理逐渐成为影响治国理政的重要变量之一,受到党和国家 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坚持积极利 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大依法管理 网络力度,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确保国家网络和 信息安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 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党的二十 大报告肯定了近十年由“网络舆论乱象丛生”到“网络生态 持续向好 更加具有优势,其本质就是依宪治理,通过宪法和法律保障 言论自由。因此,通过立法来重构网络舆情生态已经成为学 界和实务界的共识。这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也是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以及实现国家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经之路。 尽管我国现行的网络治理法规基本涵盖了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以及司法解释等多种类型,比如《中华人民共 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但在保0 魔豆 | 9 页 | 202.60 KB | 7 天前3人工智能赋能基础教育应用蓝皮书(2025年)-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市数字教育中心.202507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我 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 次集体学习时强调,面对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快速演进的新形势, 要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坚持自立自强,突出应用导向, 推动我国人工智能朝着有益、安全、公平方向健康有序发展。当 前,人工智能正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已成为国际竞 争的新焦点和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正在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0 魔豆 | 79 页 | 796.78 KB | 2 月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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